峨眉山市中医医院七氟丙烷气瓶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2026-03-13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七氟丙烷气瓶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峨眉山市中医医院七氟丙烷气瓶检测项目

二、比选人: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三、项目内容:

1、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2、项目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3、数量与参数:

序号

位置

单位

数量

参数

1

高压配电室

4

1、 瓶体规格:150L,

2、 填充量:100L,

3、 组数:共4组,每组1瓶。

2

计算机中心机房

4

1、 瓶体规格:90L,

2、 填充量:80L,

3、 组数:共2组,每组2瓶。


四、其他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检测、安装、调试等;

2、报价包括气瓶(瓶阀)检查费、七氟丙烷灭火剂检测损耗补充费、拆装、运输费用、税费等。

五、参选人资质要求

(一)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比选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复印件须加盖参选人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

(1)单位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销售能力等);

(2)报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承诺;

(6)比选公告内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7)其他参选人认为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比选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比选人应提供比选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体1份,副本1份),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比选文件应用档案袋密封,密封条上加盖参选人公章。

(二)参选人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参选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内容中检测能力范围有:消防气体灭火气瓶检测(包含:灭火剂瓶组、容器、容器阀的检测)。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符合相关规格及技术参数、资质要求(不低于三家),以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总报价相同时通过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文件获取方式:

相关文件于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官网处获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比选人恕不接收。

十、比选时间、地点:2026年3月19日9:30(北京时间),峨眉山市中医医院行政4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3-556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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