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中医医院社会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2025-08-21

眉山市中医医院第三方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为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现向社会征集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主单位: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征集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

三、公司资格:

1、资格要求: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且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备税务登记证提供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可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查询截图)等。

2、应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公司业绩和彩页等。

备注:(1)在乐山有办公场所(含开评标和档案存放场所)的公司请专门说明并附佐证(房屋产权、租赁协议复印件等)。(2)公司业绩只需要提供近3年来四川省内医院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项目汇总表,表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受理时间(年/月)、医院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概要和预算。

3、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有损业主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该公司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所有资料盖章装订成册,数量2份(一正一副)。

四、用户要求:

1.本次征集主要服务于医院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招标(目前主要以分散采购、限额以下为主,限额以上项目根据峨眉实际情况和规定实时调整)费用暂时参考周边医院遴选后的服务价格,对上诉服务最高限价:10-18(不含)万费用不超过4000元,18-25(不含)万元费用不超过5000元,25-30万元(不含)费用不超过6000元。

2.限额以上项目需求论证和审查。费用暂时参考周边医院遴选后的服务价格,对上述服务最高限价:需求论证(3名专家)费用不超过1500元,需求论证(5名专家)费用不超过2000元,需求论证(7名专家)费用不超过3000元,需求和计划的审查及报告费用不超过2000元。各公司将各自相关报价附在资料中,仅作为参考。

3.本次征集服务年限为签订入库协议之日后起3年,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有新规定或代理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时将取消相应资格。

4.招标代理委托协议按招标项目一事一签。

五、服务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为峨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的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对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2.编制、发售、解释、组织论证采购文件,办理招标文件备案;

3.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6.邀请有关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答复潜在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协助处理投标人的投诉;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编制存档资料(同时制作一份存档资料交我院)、招标全流程文件等档案完整的保存不少于15年;

13.招标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收费标准参照《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2609时前,之后将不再接收相关资料。

七、资料递交地点:峨眉山市中医医院采购办(门诊行政楼5楼采购办

八、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833-
556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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